湖南大学生网
湖南大学生网 首页 学习 论文范文 法律论文 查看内容

人事诉讼判决效力的扩张与第三人程序保障

2010-12-24 21:54| 发布者: 伽奇·胡| 查看: 384| 评论: 0

  三、人事诉讼中第三人之程序保障

  由于人事诉讼判决效力的扩张,案外第三人受到判决影响和拘束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为维护第三人的权益,程序设计是需要精心考虑的。

  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法》或《人事诉讼法》对人事诉讼判决效力及于第三人加以规定,其旨意在于保持身份关系的高度一致性{8}。从判决“相对效力”原则的角度来看,显然是既判力主观范围的一种例外。未参加人事诉讼程序的第三人要接受既判力的拘束,其程序设计应该比普通诉讼程序更精密,否则,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将可能遭到肆意的践踏。因此,对承受判决对世效力的第三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是各国立法上必须解决的难题。

  (一)问题的提起——程序保障之困惑

  在日本,山木户克己教授率先提出了诉讼中的“当事人权”{9}。与非讼程序相比,能够表现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辩论权”、“异议权”是“当事人权”的重要组成内容。“辩论权”是指接受裁判者在判决作出前,就案件进行辩论,保障其提出裁判资料的机会。这一权能无论在实施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的普通民事诉讼中,还是在实行职权探知主义的人事诉讼模式中,均同样适用。但是,以前人们在探讨“当事人权”时,其着眼点在于如何保障形式上的诉讼主体即当事人的程序权。而形式上并非当事人但因判决效力的扩张而实质受影响的第三人之程序权该如何被保障的问题,它并非“当事人权”所直接论及的对象,第三人程序权保障的有关问题可谓当事人权所面临的难题。

最新评论

验证问答 换一个 验证码 换一个

大学生要找工作,就上湖南大学生人才网..
长沙理工大学自考在线报名咨询!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广告投放|手机访问|无图访问|联系我们|湖南大学生网 ( 湘ICP备10000310号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本站部份内容来源网络和网友发布,供大家交流学习参考之用, 版权归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尽快处理。

Powered by 5+7WorkRoom System by Discuz!X2

© 2008-2011 XunNets.com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