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生网
湖南大学生网 首页 学习 论文范文 法律论文 查看内容

人事诉讼判决效力的扩张与第三人程序保障

2010-12-24 21:54| 发布者: 伽奇·胡| 查看: 389| 评论: 0

  二、人事诉讼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及根据

  (一)人事诉讼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

  确定判决并不是无限制地对任何物、任何人都产生既判力,既判力所拘束的物和人应该有明确的范围。既判力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属于既判力主观范围的例外。在诉讼理论上,我国学者将这种例外称为既判力之扩张,日本部分学者将之称为既判力的“对世效力”{4}。这种扩张现象在人事诉讼和公司法上的诉讼最为常见。根据实体法形成权所提起的形成之诉,可以使法院作出具有形成力的判决。在判决具有形成力后,一定的法律关系在判决确定的范围内形成,以前未存在的法律关系因而发生,以前存在的法律关系因而变更或消灭,这种法律效果任何人都不得否认。可见,形成判决一般具有对世效力{5}。也就是说,确定判决的主观范围要发生扩张效应,确定判决所形成的法律效果也及于第三人。以身份关系为标的的人事诉讼一般都为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的特点铸就了人事诉讼判决“对世效力”的属性。这也意味着人事诉讼判决效力突破了一般民事判决效力的相对性原则。

  根据传统的既判力理论,民事判决既判力具有很强的相对性。但是,在特定条件下,由于案外第三人与本案诉讼标的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若对这种关系不加以确定的话,那么,对权利的稳定无疑是有弊无利的,所以需要借助既判力的扩张功能加以调整,从而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之理念。我国也曾有学者指出,“形成力的绝对效力性质来源于形成之诉的特点,形成之诉也只有在法律专门规定并以法院判决才能变更法律状态的情况下予以承认,且仅在社会团体关系和身份关系案件中才有较大适用的余地。”{6}由于人事诉讼的特殊性

最新评论

验证问答 换一个 验证码 换一个

大学生要找工作,就上湖南大学生人才网..
长沙理工大学自考在线报名咨询!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广告投放|手机访问|无图访问|联系我们|湖南大学生网 ( 湘ICP备10000310号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本站部份内容来源网络和网友发布,供大家交流学习参考之用, 版权归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尽快处理。

Powered by 5+7WorkRoom System by Discuz!X2

© 2008-2011 XunNets.com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