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生网
湖南大学生网 首页 学习 论文范文 法律论文 查看内容

浅析宪法的几点认识与宪法实施的几点建议

2010-12-24 21:54| 发布者: 伽奇·胡| 查看: 318| 评论: 0

  其二、在科学理解宪政的基础上强化宪政意识。宪政是宪法的生命,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明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最优良的方式。准确地讲,宪政是政治权力的法治状态,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政治文化的发展史,就是由权利支配法律到由法律支配权力的演进史。在权力支配法律的专制时代,喜怒无常的权力意志和权力欲望成为权力运作的绝对命令;在这样的时代,权力秩序意味着专制与暴力。而要摆脱这种权力秩序,就必须有一部支配权力的宪法以及让权力服从宪法的政治品质。因为只有在权力服从宪法成为一条基本的政治道德法则的社会,遵守宪法才会被认为是一项优良的政治品质;只有在权力真实地接受宪法调控,并且宪法也能够有效调控权力的国家,“由法律支配权力”的时代才会到来。而一个由法律支配权力并且将遵守宪法当作最优良的政治品质的国家,就是一个宪政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权力秩序意味着法治与协和。而这种法治的权力秩序与协和的权力理念,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因此必须打破“宪政恐慌症”,强化宪政意识,浓墨重彩“宪政中国”。宪政并不值得恐慌,它不是无政府主义的代名词,而是民主与秩序的统一。一方面,任何民主都应以一定的秩序为条件,没有秩序的民主不仅不能实现民主本身所追求的价值,而且必将毁灭民主赖以生存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作为民主之条件的秩序,只能是法治的秩序,因为只有法治的秩序才能既使得人民的民主权利及其行使成为可能,又为民主设置必要的法律限制。而这种民主与法治有机结合的政治模式,只能在宪政框架内才可能存在。从语义辨析的角度来说,“宪政中国”比“法治中国”、“民主中国”、“民主宪政中国”等都具有优越性;从中国的演进历史来看,“宪政中国”是当代中国国家发展的内在逻辑;第三,放眼世界,“宪政中国”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并为全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必由之路。

最新评论

验证问答 换一个 验证码 换一个

大学生要找工作,就上湖南大学生人才网..
长沙理工大学自考在线报名咨询!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广告投放|手机访问|无图访问|联系我们|湖南大学生网 ( 湘ICP备10000310号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本站部份内容来源网络和网友发布,供大家交流学习参考之用, 版权归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尽快处理。

Powered by 5+7WorkRoom System by Discuz!X2

© 2008-2011 XunNets.com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