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生网

论国际贸易中的恶意绿色壁垒

2010-12-24 22:23| 发布者: 伽奇·胡| 查看: 151| 评论: 0

  恶意绿色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首先,标准繁琐、苛刻,增加贸易成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其次,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相互报复。由于各国实施绿色壁垒的目的不同、对国际标准的理解不同以及必然涉及到经济贸易利益的得失,由绿色壁垒引发的贸易争端在所难免,甚至形成激烈的贸易冲突。

  第三,污染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环境问题上,发达国家采取了双向标准,一方面设置绿色壁垒,防止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另一方面鼓励本国企业将污染较重和破坏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中国家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并且环保标准很低,这就使得发达国家有机会将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甚至将有毒废弃物和污染性产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恶意绿色壁垒的判定及表现形式

  恶意绿色壁垒的判定标准

  判定一项绿色壁垒措施是善意还是恶意的标准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制定的目的性,如果制定的目的是保护生态、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它就具备了善意绿色壁垒的主观要件。反之,假如其制定的目的在于以自己的技术优势排斥他国的产品进入,那么它便具备了恶意绿色壁垒的主观要件。其二是客观性,即其是否符合GATT长期以来确认并被WTO所承传的非歧视原则。

  在有关的绿色壁垒法规、认证程序等文本或条款中不乏一些歧视性规定。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对产品的绿色成分及其含量提出了极高要求,有些要求甚至偏离或超越了现阶段环保工作及其目标所需的程度,有的国家干脆做出了内外有别的规定,从而背离了WTO/TBT、WTO/SPS等多边协议中倡导的“在运用这些措施时,不得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的宗旨,也违背了WTO/SPS协议中第十条第2款的规定,即“合理的卫生或植物检疫保护程度允许逐步制定新的卫生或植物检疫措施,则应就有关产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较长的期限来适应新的措施,以保持其产品出口的机会。”以及第二条第3款关于保证不会在“成员方自己境内和其他成员方之间产生任意或不正当歧视”的规定。如果一种绿色壁垒的设置体现了对来自不同国家的相同或相似产品一律一视同仁,那么它是善意绿色壁垒;否则,它便是恶意绿色壁垒。

  恶意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

  按照判定标准,恶意绿色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5

关键词:国际贸易的毕业论文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国际贸易类毕业论文 08国际贸易毕业论文

上一篇: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联性

下一篇:电子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应用

论文中心

最新评论

验证问答 换一个 验证码 换一个

大学生要找工作,就上湖南大学生人才网..
长沙理工大学自考在线报名咨询!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广告投放|手机访问|无图访问|联系我们|湖南大学生网 ( 湘ICP备10000310号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本站部份内容来源网络和网友发布,供大家交流学习参考之用, 版权归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尽快处理。

Powered by 5+7WorkRoom System by Discuz!X2

© 2008-2011 XunNets.com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