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记者昨日从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全市去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10195件,法律援助案件2596件,受援人达11102人。 目前,全市169个乡镇(街道)、1824个社区(村)全部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受案范围上,我市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将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纠纷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和其他伪劣商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因土地承包经营、房屋产权纠纷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以及有证据证明因保护公共利益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 [稿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广军] [编辑:刘飞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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