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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养老保险基金不必要流失的思考与对策

2010-12-24 22:23| 发布者: 伽奇·胡| 查看: 58| 评论: 0

  摘 要:目前,我国养老保险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规范管理,特别是严防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 流失 防范对策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基金具有规模大、制度安排和资金积累周期长的特点,对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有数据显示,1992年我国参保职工为8500万人,离退休人员为1700万人,抚养比是5∶1;但是到2005年,抚养比就降到3∶1;预计到2020年实现小康的时候,我国退休人数将超过1亿人,届时抚养比将变成2.5∶1左右。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我国养老保险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规范管理,特别是严防养老保险基金的不必要流失,更显得迫切而必要。

  一、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有关问题

  目前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正常运行的因素不少。笔者通过工作实践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不可忽视:

  1.重复享受养老待遇。目前养老基金是由各统筹地区分别征收、支付和管理的。由于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人口结构、收入待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为了防止外地人员的流入,各地普遍严格限制跨地区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转移。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格局,使得各统筹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只能管理本地区参保人员的有关情况,而对参保人员在异地是否曾参保则无过问。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国有企业产生了许多停薪留职人员,在原地区已参保的情况下,这些人员中有许多人又流动到异地就业并理所当然地参加当地的养老保险。此外,还有部分人由于异地购房,加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困难,同时考虑到在原籍工作年限长、舍不得放弃等原因,不得已在原有地区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他们又在户口迁入地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当他们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于同时在两个统筹地区均参保15年以上,因此可在两地办理退休手续并同时领取养老金。以上这两种情况的当事人,不管他们的主观动机如何,在客观上势必造成了养老基金的流失,从而加大了养老基金支付的压力。

  2.起“死”回“生”冒领保险。近年来,随着离退休人员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养老金也实行社会化发放。由于这些人员中有不少人频繁更换居住场所,有关方面对他们的生存状况难以得到及时、确切的掌握和了解,因此在养老金的实际发放过程中,冒领现象比较严重。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在2004年发文,要求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肃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协助认证工作,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但事实上难度极大。已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地区,由于贴近那些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因此对他们的生存状况较为清楚;而尚未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社保经办机构,由于工作繁重、人员有限等客观原因,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每一个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这样极有可能造成部分实际上已经死亡的原退休人员,其亲属仍在冒名顶替死者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存在,从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无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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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止 养老 保险基金 不必要 流失 思考与对策 ,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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