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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学术不端先应改革管理制度

2009-11-30 11:07| 发布者: 教官·胡| 查看: 30| 评论: 0

为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日前决定成立学风建设协调小组。其基本职责是,制定高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受理直属高校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宏观指导、督促高校加强学风建设等。

这是继今年3月教育部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要求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净化学术风气,遏制学术不端行为之后,推出的建设学风的具体举措。这个协调小组由教育部副部长陈希任组长,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任副组长,让公众感受到教育部建设学风、惩治学术不端的决心。

但加强学风建设,仅成立协调小组,有决心是远远不够的。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成立了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并将其定位为“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风气建设的指导机构和咨询机构”。其主要工作是,拟定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风不端行为的实施细则和文件;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推动高校成立相关机构并指导其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建设;针对高等学校学术失范的不端事例进行调研,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办法,供有关单位参考等等。可是,从这个委员会成立到现在,公众并没有感受到其在学风建设中发挥过多少作用。

加强学风建设,必须针对导致学风不端的根源,即学术管理让位行政管理,学术共同体被利益共同体取代,学术标准的制订、学者学术贡献的评价、学术不端的处理,不是由全体学者,遵循学术标准展开,而是由行政机构按照利益原则推出,政绩思维、功利思维成为学术活动的主导力量。高校纷纷盛行数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术不端行为百般掩盖,就是由于追求现实的利益,而不顾及基本的学术尊严。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行政部门加强管理的方式治理学术不端,只能加重解决学术不端问题对行政力量的依附程度,学术权仍旧不在学者手中。

事实上,此前,一些学校治理学术不端,由于校内没有学术管理机构(教授会、学术委员会)或者相应的机构不发挥作用,而通过诉诸法律或提交当地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可无论是法院还是纪检部门,都面临谁来评价、认定学术不端的问题。问题也就这样绕了一个圈,再交给高校。

治理学术不端,是无法绕过对学术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改革的。如果当前高校依旧实行以行政力量为主导的教育与学术资源配置模式,行政权与学术权不分离,学术不能自治、教授难以治学,那么,伴随着行政部门的“重拳”治理,学风不正依然故我,学术不端照样枝繁叶茂。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思考的不是从组织体系中构建专门的治理机构,而是怎样理顺与高校之间的关系,推进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高校行政权与学术权积极分离,这才是治理学风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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