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课英雄”、被辞退教师肖兵在与南方农村报记者对话时说,多数补课费落入学校小金库。他说 肖兵所说的“要害”,并不是第一次被指出,近年来在分析基础教育领域中的择校、补课等现象时,“利益链”都是大家所指的原因之一。择校、补课必然有择校费、补课费,这笔费用不是进教育管理部门,就是进学校的小金库,都是有人从中得益。 针对这样的“利益链”,其实政府部门也有治理,比如,严查违规收费,择校费、补课费总在其列;严禁违规办学行为,比如考试选拔入学、双休日节假日补课等,可是收效甚微。肖兵认为这是因为“学校与教育局其实是拴在一根线上的蚂蚱”因此,“整治违规补课,大多雷声大,雨点小”。 笔者并不完全同意肖兵的看法,补课难禁,政府当然有治理不力的原因,但是如果把补课的“要害”归为利益,则不一定能把反补课反到点子上,或者说,就是反了学校内的补课,校外的补课、教师家庭里的家教,却可能依旧猖獗。而且,教师靠校外的补课、家教,所获可能远比从小金库里的多。当然,有人会说,可以进一步打击校外兼职、家教,这样就彻底杜绝了。这个思路也正是现今各地在出台《义务教育实施条例》时的思路——山东已经规定教师不得兼职、家教了。可是,还不用说其合法性,就是从其操作性看,也可能是一场战线极长的战役。 真正反补课,反到要害,在于两点。其一,中小学真正设立参与学校决策、监督的家长委员会,通过家长委员会,受教育者的权益才可以得到切实维护,乱收费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学校要收什么费,必须由家长委员会讨论、同意。其实,中小学有无家长委员会,这关系到学校能否真正实行校本管理。其二,义务教育能否做到均衡发展,发生在小学、初中的补课、家教、择校热,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学与小学之间、初中与初中之间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存在很大差距,这才有围绕择校的补课、家教。 尤其是后者,对于减少补课,至关重要。而且我国《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了政府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中的责任,新任部长也把这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反补课,更应集中精力督促政府在均衡义务教育资源中的作为,具体包括,是否做到给薄弱学校更多的投资,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是否纵容开办重点校、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校、重点班),要求政府公布各校的具体投入与学校均衡发展状况,等等。如果没有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补课、家教、择校将长期存在——从“利益”角度说,政府的投入、学校的校本办学、家长的监督与评价是办学中的不同利益群体,政府的投入是所有利益关系中,最需要理顺的环节。 最适合扮演这一角色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老百姓当然有权监督政府依法治教,民间的反补课,只不过增添教育发展的悲壮色彩——而是人大机构,我国各级人大机构应该监督政府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对于不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应严肃问责。这样的反补课,才能反到根本、反到要害,为教育的发展,治理出健康的环境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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