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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罚与师生平等

2009-11-30 10:39| 发布者: 教官·胡| 查看: 39| 评论: 0

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一名女教师因上课迟到自罚100个下蹲,做完之后没能挺住,一下子晕倒在讲台上。学生认为她信守承诺是对他们尊重,校长表示她给学生上了生动一课,有老师却说她是“疯子”。一位读者则担忧:万一是学生受罚晕倒了怎么办?

顺着这位读者的担忧,我们几乎可以想像出,如果这个事件中主角变为学生,肯定要引来对老师体罚学生的又一轮口诛笔伐。而在这个班级里,发生这样的事,是完全可能的。据报道,从这学期的第一堂课开始,这位老师就跟同学们有个约定:如果谁迟到、谁的作业没有交,就要接受处罚:男生做50个俯卧撑,女生做50个下蹲。

在“体罚”成为一个敏感话题的当下,这个“约定”本身就是疯狂的,谁还敢这么顶风作案?学生和家长一投诉,那还有什么好果子吃?可连那位老师所在班的班主任也惊奇的是,“没想到她的这种做法让学生们个个理解,居然没有一个学生投诉她,个个还这么服她。”

“约定”本身给了我们答案。约定,字面意思是商量并确定,这表明这是老师和学生商量的结果;同时这份约定是“如果谁迟到、谁的作业没有交,就要接受处罚”,在我们通常的理解中,“谁”应该是指学生中的任何人,是把教师排除在之外的,可那位老师显然不是这样和学生“约定”的,而是把自己也作为“谁”中的一员。

我不想探讨这一约定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而是从这个约定中,看到平等精神在集体游戏规则中的可贵,包括平等地参与制订游戏规则,以及平等地执行游戏规则——由于每个人都有可能违背约定而受到处罚,因此大家在商议约定时,会制订大家均可接受的规则。

现在的学生十分痛恨教师动不动就罚学生抄写100遍,那么,如果教师自己写错了某个字之后,也自罚抄写100遍呢?这样的平等可能会导向两个结果:教师和学生都愉快地遵守共同的约定,并同时减少写错字;教师和学生发现这样的罚抄对学习并无意义,共同同意取消这一规则,再商议新规则。

其实,当前教师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陷入困境,一方面是教师的教育自主权有限,而另一方面则是,虽然“师生平等”是很多学校号称坚持的基本教育理念,但在实际办学中,学生的人格并没有受到尊重。老师与学生缺乏沟通,教与学的地位并不平等;教师总以各种方式树立在学生面前的权威地位、端起架子;具体在批评教育规则的制订中,学生无参与、确定的权利,只有被动地接受“处罚”的份,而对老师的违规行为,也没有监督的权利。教与学这一“矛盾共同体”,只见矛盾加剧,却难见“共同体”格局。

美国学者帕克·J·帕尔默在其《教学勇气——漫步教师心灵》一书中指出了“教师中心”、“学生中心”所存在的局限和问题,分析了教学共同体,即基于教学,教师和学生形成围绕“教学中的事物”的共同体。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以前曾“以学科为中心”,后提出“以教师为中心”,现在正盛行“以学生为中心”,而学生中心论也让教师有些无所适从。帕尔默说,“不必置身心于恐惧之中,可以在好奇、希望、同感或诚实这些与我心的恐惧一样真实的感受中教学。”当教师体谅学生恐惧的心灵而倾心教学时,学生就会把教师看成是能够倾听他人真话的言而有信者,学生也就会“亲切地款待”教师,教师也会因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不断成长、不断提升。

这其实点明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本质关系,即平等、尊重与理解,不能简单地以谁为中心,而是要共同成长。这或许是这名女教师践行“约定”的价值所在,或许很疯狂,但她也在这一过程中成长、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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