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改善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学校整体提升办学层次,特面向全国招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装设计、电脑美术设计、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国际贸易与经济、电算会计、市场营销、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学、女性教育与研究等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其人才引进的范围、条件、待遇及程序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 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人才引进的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品德高尚,工作勤奋,有敬业、奉献精神,有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 2.符合学科建设需要,业务水平较高,基本功扎实,专业知识精深。 3.具备担当学术带头人的素质和能力,一般还应具有负责省级或国家级课题的工作经验,科研思维开阔,协作精神强。 4.正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副教授及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对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正教授和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6年,副教授和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三、人才引进后的待遇 (一)正教授(学科带头人)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科研启动费5万元,安家费5万元,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6年,作为奖励赠予个人),解决配偶工作。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教授:科研启动费2万元,安家费2万元。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6年,作为奖励赠予个人),解决配偶工作。 3、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教授:科研启动费1万元,安家费1万元。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6年,作为奖励赠予个人),解决配偶工作。 (二)副教授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副教授:科研启动费5万元,安家费5万元。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副教授:科研启动费2万元,安家费2万元。只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副教授,科研启动费1万元,安家费1万元。 3、具有学士学位的副教授:科研启动费5千元,安家费5千元。 (三)博士研究生 1、科研启动费2万元,安家费4万元。 2、无职称者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享受副教授校内岗位津贴待遇。 3、解决配偶工作。 (四)硕士研究生 1、安家费5千元。 2、享受讲师校内岗位津贴待遇。
四、人才引进的程序 1.引进对象提供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重要社会兼职;学术成果一览表以及近三年来反映其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及主要代表论文和论著,可用复印件;主持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 2、组织人事处整理有关材料,与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后,报校党委审批。 3、引进的人才进校后需与学校签定5年或6年的工作合同,在合同期内不能申请自费出国或调离学校。
五、补充说明: 1、紧缺专业且成果显著的人员在以上待遇的基础上还可面议。 2、对引进的教师在购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或给予租房补助每月100-200元。
六、校内教师评聘上教授任职资格后的待遇及要求 1、校内教师评聘上教授职务学校给予科研经费2万元,奖金3万元。担任教授职务后服务期至少5年。 2、解决配偶工作。 3、评聘后需与学校签定5年的工作合同,在合同期内不能申请调离学校。
本办法自2004年12月18日开始执行。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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